2015年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按照国家商务部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执行力。现将2015年散装水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截止10月),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678.13万吨,散装率达到45.06%,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达到608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使用散装水泥191万吨;农村配送散装水泥2.87万吨;预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469万元。 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测算,通过发展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节约人工拆包费及装卸费2732万元,节约优质木材22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1290吨,减少粉尘排放34万吨,节约标准煤15.2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4.4亿元。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激励机制 为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年初,我办与全省13家水泥生产企业及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2015年散装水泥供应量及征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目标奖罚制度,强化目标管理,为保证全年散装水泥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对2014年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共表彰先进单位18个,先进工作者20名。 (二)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推动散装水泥行业发展 组织开展了2015年发展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查工作。今年对水泥、部分预拌混凝土、农村牧区散装水泥配送企业(站、点)投入专项补助资金585万元,重点补助水泥生产企业提高“发散”能力的技术改造,填补我省空白地区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以及新建农村牧区散装水泥配送站(点),我办对上报的28个技改项目摸排调研,逐一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论证,通过专家评审后,确定将25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的项目列入补助范围,其中,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技术改造项目11个,补助资金340万元;预拌混凝土装备技术改造项目12个,补助资金205万元;农村牧区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建设项目2个,补助资金40万元。同时,对2014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助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发挥的效益情况逐一进行了走访,实行项目跟踪管理。 (三)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城镇“禁现” 2015年,我办加大“禁现”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监管工作,将预拌混凝土的使用由城市向市郊、县城推进。一是深入基层,走访了12家水泥生产企业,30多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二是对部分市、州建设施工工地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除没有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以外的地区,新开工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95%以上。三是积极与格尔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格尔木市预拌砂浆发展,并制作了预拌砂浆宣传片。 (四)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发展 结合支农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调动水泥生产企业、农牧区发散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农村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今年在化隆县扎巴新建一个散装水泥配送站(点),部分地区因地制宜依托已建成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向农村、牧区配送散装水泥,今年全省农村牧区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2.87万吨。 (五)完善基础性工作,提高散装水泥工作的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了散装水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规范管理行为,通过建规立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一是认真梳理全省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程序,联合省统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统计数据报送程序及要求,规范了全省散装水泥统计分析工作。二是对我办工作职能、行政处罚等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省散办权力责任清单。三是为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作用,落实各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制订了《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利用各种形式,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进行职工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注重工作成效,形成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专项资金退返工作。9月7日至11日,连续5天在《西海都市报》刊登《关于办理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返手续的公告》,明确了退返需要准备的资料、手续和时限要求,为做好建设项目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返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加强宣传培训,创新发散工作思路 将宣传动员作为发散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发展散装水泥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意义和在生态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宣传贯彻《青海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及时发布行业动态信息,给各地征订各类报刊杂志、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逐步在全社会营造识散用散的氛围。四是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海西州格尔木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第一期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员岗位技能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实际检验操作,有效规范了企业内部试验管理,提高了检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七)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是发散工作的重要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服务”,巩固和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了《2015年散办党支部党建工作安排》,每个党员干部制定《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暨党员公开承诺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办事,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阳光政务”。认真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对照正反典型,联系实际,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运行、纪律规矩、做人做事等方面,深入剖析“不严不实”思想根源,查摆了“不严不实”的主要表现。坚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立查立改,列出整改清单,逐条对照整改,切实把各项整改落到实处。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发挥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党支部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班子成员带头履职尽责的同时,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一是依照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会议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严格工作程序和办事程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按程序决策,按规章执行,按内容监督,按责任追究,确保依法行政。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是组织开展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办领导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进行整改落实,并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了督促检查,如注重工作总结、提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遵守组织纪律等。讲求规矩,讲求规范,有力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拌混凝土行业总体产能过剩,部分地区呈现出相互压价销售、无序竞争等现象,对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亟待加强管理和引导。 二是受到全省经济下行影响,加之甘肃省近年来新建几家水泥生产企业,大量水泥涌人青海市场,对青海水泥销售市场造成较大冲击,水泥生产量、散装水泥销售量较2014年都有所降低。 三是“禁止在城市城区内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离国家要求,与兄弟省市相比发展差距较大,工作仍需加强。 |